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鹤山人,我父母几个月之前在中山市逛街的时候被一个摩托车司机从后面撞上来,撞伤了,后来报了警以及叫了120救护,当天的医药费摩托车司机已经付了,后来我父母转回了鹤山中医院治疗,摩托车司机也赔了在鹤山的医药费,我父母已经买了几年的太平洋保险的意外险,现在要保险公司赔偿,但保险公司说摩托车司机赔了我父母医药费,属于私了,保险公司不赔偿,我想请问,这样的情况下还可以索赔吗??

2019-08-02 10:21: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侵权责任法》第六十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当发生意外时,可以受害者可以向造成意外的主体要求侵权赔偿,购买了意外险时,可要求保险公司赔偿。那么,买了意外险要遭遇什么意外才能获赔呢?不可保意外伤害
    不可保意外伤害,也可理解为意外伤害保险的除外责任,即从保险原理上讲,保险人不应该承保的意外伤害,如果承保,则违反法律的规定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不可保意外伤害一般包括:
    1. 被保险人在犯罪活动中所受的意外伤害。
    2. 被保险人在寻衅殴斗中所受的意外伤害。
    3. 被保险人在酒醉、吸食(或注射)毒品(如海洛因、 鸦片、大麻、吗啡等麻醉剂、兴奋剂、致幻剂)后发生的意外伤害。
    4. 由于被保险人的自杀行为造成的伤害。
    对于不可保意外伤害,在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应明确列为除外责任。
    特约保意外伤害
    特约保意外伤害,即从保险原理上讲虽非不能承保,但保险人考虑到保险责任不易区分或限于承保能力,一般不予承保,只有经过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有时还要另外加收保险费后才予承保的意外伤害。
    特约保意外伤害包括:
    1. 战争使被保险人遭受的意外伤害。
    2. 被保险人在从事登山、跳伞、滑雪、赛车、拳击、江 河漂流、摔跤等剧烈的体育活动或比赛中遭受意外伤害。
    3. 核辐射造成的意外伤害。
    4. 医疗事故造成的意外伤害(如医生误诊、药剂师发错药品、检查时造成的损伤、手术切错部位等)。
    一般意外伤害
    一般可保意外伤害,即在一般情况下可承保的意外伤害。
    除不可保意外伤害、特约保意外伤害以外,均属一般可保意外伤害。
  •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 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
  • 根据不同的伤情,赔付的项目不同。具体如下:医疗费。
    通常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适当的整容费和后续治疗费用。
    误工费。
    赔偿金额=误工收入×误工时间
    护理费。
    赔偿金额=当地护理标准×护理人数×护理时间
    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等等。
    可以双方协商赔偿事宜,或者事先先问下地方的律师 具体的赔付标准在协商,协商不了可以走法律程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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