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民事诉讼案,被告在监狱服刑。一审法院到监狱开庭。法院送达一审民事判决书时,由狱警签收,未让被告签收。后法院执行财产时,被告才知道一审已判决。被告下服一审判决,但已过上诉期限。请问该一审判决是否发生法律效力?如果未生效该如何处理?谢谢??

2019-08-02 12:53: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民事判决书生效后,一般应由第一审人民法院负责执行判决。
      民事判决生效后,如果对方未履行的,另一方可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一般情况下,都应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会由法院执行局具体负责判决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判决书除了有一个15天的生效期之外,一般情况下,判决书还会确定一个被告自动履行债务的其他,判决书主文的表述一般为"......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XX日内......",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应该是15天+XX天。你是否可以在第18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查阅判决书中确定的被告自动履行债务期限。
  •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一般会判处刑罚,可以被刑事拘留。《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一审民事判决已生效,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A在外省且有存款,执行法官有权到财产所在地划拨财产。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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