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保定所属的一个县级市。于1995年底经人介绍买了一套单元楼,是一建筑公司建的。当时还年轻,那时的房屋交易也没那么严格,就和卖方达成口头协议,有一个长辈和我一同去的。卖方是一个人,他给了我一份收据,还有他买时卖给他的那份收据,没签协议。因为当时买房结婚的钱就不富余,后来也没去办理过户。现在这套房也拆迁也没准信,请问如果拆迁赔偿有问题吗?如果不拆迁现在办理过户应该怎么办。期待解答,不胜感谢!

拆迁补偿
2019-08-02 14:16: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能过户的二手房千万不要买。

    一、房产证一般都还是要半年左右才可以拿到,你现在贪便宜买了,以后证办下来的时候,房价涨高了,他就可以反悔,签了合同也没有用,他可以赔你违约金,这是一个风险。

    二、公证都是中介公司骗人的,房产公证就是三种:
    1、赠与公证,风险是他 有权取消赠与
    2、合同公证,合同签了字盖了手印本来就生效了,再做公证 多此一举。
    3、委托公证,就中介常做的,中介会说做了这个公证房子就是你的,实际上委托公证不能证明房屋产权的转移,你只是个受托人可以办理该房子的相关手续而已。
    总结,只有过户才是最安全的
  •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手续有以下几步:
      
    1、持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证。
  • 在开发商那里找一下人,是可以更改名字的。在拆迁开始后,房产部门已经将房产证灭籍了。只有动迁协议上有原来产权人的名字,找找人将它该了,以后可以持有改后的动迁协议办理新房产证。
    可以出售,出售的就是你的《动迁协议书》,你们可以约定价格签订合同。可以以“借款合同”等形式签订。等到办好产权证后过户,或者直接到开发商那里改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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