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叔叔给他的继子20万买房,继子是贷款买的,叔叔要求房产证加他的名字可以吗?

2019-08-02 19:09: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 夫妻婚后购麦的房产,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现在想把对方的名字也加上,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份身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费用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大约在100元以内。
  • 通常来说,房贷没还完,不能办理“增加共有人”等业务。房子有贷款的话,增加名字会导致抵押物与借款合同不符,在房管部门办理正式抵押时可能无法通过,另外还涉及到备案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在还款期内办理的房产证不能增加产权共有人。
    贷款买的房子要想在房产证增加夫妻另一方名字,首先要还清贷款撤销抵押,产权清晰后,夫妻双方再持身份证、房产证、结婚证等资料到相关部门办理房产证增加名字的手续。
    具体可以到当地房管部门咨询了解,以获得更加详细的解答。

  • (1)房地产抵押合同(夫妻双方到场签字);
      
    (2)房屋所有权证;
      
    (3)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4)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
      
    (5)银行借款合同;
      
    (6)夫妻关系证明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独身的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
  • 为了避免借款“有去无回”,债主在打借条时,不要不好意思,最好让借款人找一个担保人,或以财产作为抵押。如果借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付,最好要求借款人使用其自己的银行卡,并保留好转账凭证。
    无论借款人是否“失联”,债主都可将借款人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其偿还欠款。需要注意的是,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时算起。
    如果借款人到达约定还款期限后仍未还款,债主应及时到法院起诉,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如果借款人找不到了,债主可按照借款人的联系地址或户籍地址,以特快专递方式向其寄送催告函,并在详单上备注有关信息,保留好详单。
    通过电话、短信催告,要保留好录音等证据
    若通过催告等方式仍联系不到借款人,在能够证明借款人下落不明已满两年的情况下,债主可到法院申请宣告该人失踪。该人成为失踪人后,其配偶、父母等可依法成为财产代管人。
    债主可要求代管人以失踪人的财产偿还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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