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对于2017年应该如何认定
合同诈骗罪单位犯罪的问题,根据认定单位犯罪的基本条件及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以下情形应认定为名为单位实为个人实施的
合同诈骗罪:
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合同诈骗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合同诈骗犯罪为主要活动的;
2、个人承包、租赁经营企业,如承包人或承租人以承包、租赁经营企业为名义进行合同诈骗,所骗财物归属或基本归属本人的;
3、但所骗财物归属或基本归属单位的,应认定为单位合同诈骗;
4、以无资金、场地、从业人员等有名无实的“皮包公司”的名义进行合同诈骗的;
5、冒用、盗用单位名义进行合同诈骗,所骗财物归属个人的;
6、但甲单位冒用、盗用乙单位名义进行合同诈骗,所骗财物归属单位的,则属单位合同诈骗罪;
7、单位内部成员未经单位决策机构批准、同意或认可而以本单位名义进行合同诈骗,且所骗财物归属个人的;
8、但如单位事后认可,且所骗财物归属单位的,应属单位合同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