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1983年参加事业单位工作,至今已35年工龄,1995年起按国家要求,单位缴纳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现单位要改制,按政策我可以提前退休,人社部门答复:可以按事业身份退修,但因2014年前就已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待遇只能按企业职工退休对待,请问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改制重组
2019-08-03 08:03: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企业职工退休年龄为: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简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 养老金能领取多少,主要看个人缴费年限长短、个人缴费基数高低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
    195、55岁为
    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
  • 国家和社会为年老不能劳动和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提供的生活保障,主要是退休金。凡具备一定工龄条件的职工年老退休后,可以从国家或企业长期领取退休金。  职工退休后,按其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长短,逐月领取相当于本人原标准工资一定百分比的退休金;因工(公)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退休金标准略高一些,生活不能自理需人扶助者还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
    为革命和建设做出特殊贡献的职工,退休后可以享受优异退休待遇。为了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国家规定了退休金的最低数额。退休人员还享受物价补贴、公费医疗、安家补助、丧葬抚恤等福利待遇。
  • 没有工龄到多少年限可以退休的说法
    只有最低缴费15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才能退休的说法。
    目前情况下国家政策是:
    1.缴费满足15年
    2.. 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申请退休。
    退休要看实时政策以及档案年龄申请办理退休(身份证50周岁,档案年龄49周岁,那么会延期一年退休)
    3.工龄当然也是计算领取工资的条件之一工龄长的计算档次会影响领取的多少,举例工龄29年和工龄31年计算是不同的档次。
    29年靠25年不到30年的档次.31年靠的30-35年的档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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