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去年做生意贷了3家的小额贷款,利息是一家2分28和2家2分3的,现在生意不好,还不上了,对方会起诉我吗?我可以在贷款机构申请减免吗?

2019-08-03 09:02: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业买卖合同是不能去银行贷款,银行贷款必须提供可抵押证件才可以提供贷款。
    抵押贷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它是银行的一种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价证券、国债券、各种股票、房地产、以及货物的提单、栈单或其他各种证明物品所有权的单据。
    贷款到期,借款者必须如数归还,否则银行有权处理抵押品,作为一种补偿。
  • 一般情况,小额贷款公司是按照自身的经营实力以及市场原则进行自主划定,在利率市场化的今天,利率变化是市场允许的,但是最高上限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否则就成了高利贷,至于最低限制,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
    0.9倍。
      不同的小额贷款公司,不同的贷款产品都有不同的贷款利率,有时候,不同的人去申请同一款小额贷款产品甚至利率都不相同。
  • 在司法实践中,对利息的计算要注意以下几点:
    1、无息推定
    无息推定就是对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推定确认借款人不必向贷款人支付借款利息。
    合同法施行以前,基于保护贷款人的利益,都是按照银行同期利率计算利息。
    但是合同法对此作了根本性改变,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对利息没有做未约定的,不计算利息。
    2、合理利率
    所谓合理利率,主要是依据合同法第211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利率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按照这些要求,在司法实践中适用其第211条规定确认当事人之间关于借款利率的约定时,因当前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尚没有关于限制民间借贷利率的具体确定,仍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予以认定和处理。
    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对超出的部分不予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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