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有两个问题求助,一、我是刚进公司的一员工,入公司前答应我给我2%的股权,现在已经签订了限制性股份确认通知书,盖了公司的公章,但是签字的不是公司的法人代表,企业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请问这份通知书有效吗?二、公司注册资本是一千万,原来是两个人合资的,现在我想自己投入一点钱,另一股东说把4%的股份转让给我,说投入40万给我4%的股份,请问这个股份的百分比是按注册资本来算的吗?如果我投了需要签订什么协议或合同?谢谢!

股权转让
2019-08-03 10:10: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 注册资本越多,验资和相关审计费用越高,所以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尽量少一点。
    而且现在审计比较严格,往往需要实到资金,所以如果你没有那么多资金,但是注册资金写高了,可能公司注册不下来。
    如果预期需要资金量比较大,且日后可能增资,建议注册资本一次到位,增资比较麻烦,且增资可能还要交很多税。些业务的营业范围和注册资金多少有关系,达不到必要的注册资金门槛,营业执照就不能写这个营业范围,你签合同和开发票就很麻烦,有些正规的大客户和你签合同的时候要看你营业执照,没有这个营业范围的话,就不能和你签合同了。
    所以先了解清楚,你的业务需要的注册资金门槛是多少。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公司注册资金多少合适?其实关系不大,注册资金的大小,可以根据你行业的性质分析。如果是投资公司,一般注册资金很高。如果你不总拿营业执照给人看,注册3万的也未尝不可。
    公司实力的大小要很多方面分析,并不能只从注册资金上看。
    注册资金跟税务有关系也没大关系,看你具体的经营情况了。
    验资期间是活期利息。
  • 关于股份协议 的有关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一旦出资到公司,就不能退出股份。
      
    2、股东如果不愿意再继承作为该公司股东,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之外的人。
      
    3、如果符合《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条件,股东可以要公司收购其股权。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企业怎样注册?
    我国现行法律,个人创业的法律途径主要有: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登记从事个体工商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合伙企业。
    ——注册底线
    1、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
    个体工商户: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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