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有一个小加工厂,人数约在十人,去年加工厂出现一起事故,一名工人的脚踝被重物砸伤,打了钢钉,治疗期间的在当地人民医院的所有费用由我们厂全部承担,而且照常发了一年的工资。可是在去钢钉前,他去医院鉴定十级伤残,把我厂告到法院,我爸也甘愿赔偿,但是又在过后的半年后就是今天,他又寄来一份鉴定是9级伤残的报告。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们厂应该怎么做,他的工伤鉴定哪一份有效?实际情况他的脚并没有多大问题,我哥和他一起出的事故,我哥是粉碎性骨折,他是骨裂,可是在他疗养期间我爸给他做出过承诺一直负责到他的腿完全好位止,工资照常发,都领了一年工资了,结果他拿出鉴定要告我爸。我想请问律师,我们能不能有什么办法来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