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7年结婚,男方父母在婚前已为男方名下一次性买房,结婚登记后女方父母给20万女方做陪嫁。女方原想用20万买房,但男方不用意,说已有房不肯再买房要用此款买车,最后女方把这20万全给予男方,男方已买车写男方名字。现在男女方准备离婚了,请问:1、女方的陪嫁款能要的回吗?2、房子升值的部分是属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呢?

离婚
2019-08-03 15:01: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第一,离婚是可以协议或者诉讼离婚的; 第二,离婚一般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财产问题,婚后所取得的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二是小孩抚养权问题,如有小孩,小孩的抚养权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来判定; 第三,专业律师可以为你制定详细全面的应对策略避免在离婚的过程中所出现的法律风险争取更多的权益;
  • 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必备要件:夫妻或拟结为夫妻的当事人,订立财产约定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一般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有效要件。
    第一,当事人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第三,当事人亲自为的行为,不适用代理;第四,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 个人财产如何继承?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7条之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 1、【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损害赔偿】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