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大家了,我在一个酒店上班,工作了有3个多月,于2012年7月5号交给经理,经理说要交给直接领导,我就于7.16号交给了主管。她收了。但是没有回信说批还是不批,后来8月1号主管离开酒店了。她交接给了经理,经理不收。今天8月17号和厨师长发生了一点口架。然后我就离开酒店,现在不想再去哪里上班了。能拿到工资吗?我现在手机上还有照的辞职书原稿和前主管的视频和QQ聊天记录都可以证明我的辞职书的时间。但是我就怕酒店老板不承认知道这件事,因为经理没有收,但是他知道我有书面辞职。如果不给我工资,我通过当地的劳动局拿回工资的可能性有多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