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男方瞒着女方在朋友那里接借了250万,个人签字借钱。女方提出离婚,男方才告知有这笔欠款,债务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

离婚
2019-08-03 16:06: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你的情况属于离婚后财产纠纷
    2、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3、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你好。是赌债的话不用证明。 一.赌债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我国《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 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 由人民法院判决。”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即共同债务,是夫妻为了共同生活或履行 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而赌博属于违法行为,故赌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夫妻债务举证责任分配 夫妻债务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如下:
    1、主张债务为共同债务的,应提供与债权人的借据,并且证明其举债所带来的利益由夫妻共享。
    2、另一方,辩称不知情该债务的,应提供反驳证据,即证明债权人知道夫妻实行的是约定财产制,且明知道债务由夫妻一方来承担。 对于以上可疑夫妻债务处理,可以通知债权人亲自出庭作证;如果对方当事人对债务 不承认,并且根据已有证据难以查明事实的,可告知债权人另案起诉。 希望我的回复对你有所帮助。
  • 你好。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5、因赡养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6、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偿还的,从夫妻个人所得财产偿还。 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是指: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自接受父母分家析产的财产,确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而继承分得的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夫妻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因继承分得的债务也应为夫妻共同债务;
    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如果生产经营的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另一方也分享,由此而产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四、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所欠第三人债务应属夫妻共同债务。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不是因夫妻共同生活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或者未经共同协商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二.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的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

  • 1.原则上婚前一方的债务不会转移到婚后的另一方,但是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某些情况婚前的单方债务会可能变成双方的共同债务,如:
    (1)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使用的;
    (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的;
    (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供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等等情形。
    2.同时根据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也就是说,没有以上三种情况的男方是无权要回彩礼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