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刚帮姑姑做了贷款担保人,她说两年就可以还清,现在朋友请求我做他贷款的担保人 ,我可以同时帮姑姑和朋友做担保么?

2019-08-03 16:50: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朋友在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时,自愿提供担保,是保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3、保证分为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如果你们没有约定的话,就是连带保证;
    4、如果是连带保证的话,根据《担保法》第18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如果借款期限届满,贷款公司作为债权人可以要你在担保范围内偿还,也可以让你朋友偿还;
    5、如果是一般保证的话,根据《担保法》第17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如果是一般保证的话,债权人是需要通过仲裁或者诉讼后,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的情况下,才可以让你承担担保责任的;
    6、根据我国《担保法》第25条规定,保证期间为6个月,如果债权人在能向你主张权利之日起6个月没有让你承担保证责任,就过了诉讼时效,你就不用承担保证责任了。
    7、现在对方不出现,可以积极要求你朋友的的父母督促其尽快还款。
  • 作为欠款担保人,需要按照担保合同承担担保责任,在欠款人不能履行欠款偿还责任的情况下,担保人需要履行偿还责任。
      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借款到期之后,银行可以选择要求借款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约定一般担保的,在欠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银行就可以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当无法获得银行信用贷款,或者银行所提供的信用贷款难以满足需要时,中小企业可以向银行提供抵押物以获得贷款。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当中小企业向银行提供了抵押物后,银行向其贷款的风险大大降低,因此银行往往愿意向该企业提供贷款。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⑴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⑵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⑶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⑷抵押担保的范围;⑸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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