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开发商负责人,现在有客户按揭贷款不按时还款,逾期三次以上没有还,银行从我公司扣除了保证金,我们公司应该咋样走法律程序?

2019-08-03 17:37: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后,银行应当按约定提供贷款。
      
    2、银行未按约定提供贷款的,即为违约。借款人可以要求银行继续履行合同(提供贷款),也可以不要求继续提供贷款,而要求银行赔偿因其违约而造成的损失。
      《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 1、信用卡两年逾期超六次,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个人信用卡或者贷款逾期连续三个月,或者在两年之内累计逾期超过六次,这样的情况就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目前一般银行或者公积金在办理信贷业务时,主要依据贷款人最近2年的信用记录,所以有打算办理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持卡人,不要轻易使用信用卡消费,并且一定要保证按时还款。  
    2、个人征信不良,商业贷款利率要上调  如果某些想要贷款买房子的人已经有过很多次信用卡逾期,造成个人征信不良。那么是肯定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可以考虑使用商业贷款。但是由于过去的不良信用记录影响,大多数银行是会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最低上调10%的。当然,如果您的逾期非常严重并且次数太多,银行是不会批准您的贷款申请的。  因此,提醒大家,无论你是否要贷款买房,银行都是很重视个人征信记录的,不良信用记录还有可能影响到您信用卡申请或办理分期。如果已经产生了不良信用记录,也不要盲目注销正在使用的这张信用卡,保证理性消费,并且按时足额的还款,五年之后不良信用记录就会自动消除。
  • 根据上述规定及有关司法解释,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的计算应把握以下几点:  第
    一、没有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明确拒绝履行,诉讼时效从拒绝时起算;二是消极不履行(如债权人给债务人写信要求履行义务,债务人不回信也不履行),在债权人主张权利且给其必要的准备时间(又叫宽限期)届满后债务人仍未履行的,视为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诉讼时效应从宽限期届满时开始计算。  第
    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要再次重新开始计算,且中断次数法律上并无限制,可以多次中断。也就是说,在开始计算时效的2年中,只要权利人又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又同意履行义务,则这2年的诉讼时效就以再次主张权利或再次同意履行义务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但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应以有证明力的方式进行,如书证请求,有证人在场等,权利人对此负有举证责任,要防止空口无凭而难以查证的现象,否则诉讼时效不能中断。  第
    三、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综上所述,对许某出据给你的借条,你如有证据证明你主张过权利,则以主张之日起计算2年诉讼时效;如无证据证明,则适用20年时效期间,在借款之日起的20年内可随时直接起诉。但如果你在第一次主张权利后,又超过2年才起诉或者再次向对方提出要求的,则超过诉讼时效,有可能丧失胜诉机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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