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借了2万给别人,借钱人妈妈帮他还了一万后借钱人跑了,还有一万他妈妈也不承认,不愿意还,我现在也找不到借钱的人,怎么办?如果到法院,他家里人是不是有责任帮他还

2019-08-03 19:35: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可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
    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具体热线或到所咨询
  • 我认为您可以向担保人起诉,要求偿还这笔借款。 我认为担保合同有效,并且在法定时效内他有还款的义务。因此,此欠条并没有注明担保时间,那么就应当与借款时效一样,即为2年。
    在2年内,起诉法院,要求其给付您借款及利息。如有需要,可以与我联系。
  • 无法找到借款人,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当你启动诉讼程序后,法院会对被告进行公告送达传票及诉讼文书,公告期满后视为送达完成。法院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在查明事实真相后,进行缺席判决。
    你可以凭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强制执行对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