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案件是一伤一死,死者已由法院调解并赔付完毕,赔付时已把交强险用完。伤者的精神抚慰金该由保险公司赔还是车主赔,根据高院的规定,付了刑事责任就可不赔精神抚慰金,检察院已立案,如果司机不赔这个精神抚慰金,法院会怎样量刑。

2019-08-03 19:51: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立案需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⒊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⒋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⒈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⒉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⒊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

    ⒋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⒌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⒍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⒎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⒏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本项规定的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 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力,因此,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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