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中介,购房合同给弄丢了。现在买卖方不高兴付中介费给我,怎么办?

2019-08-03 20:19: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房屋买卖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明。房屋买卖合同办理公证,既可以帮助当事人完善合同条款,使合同的内容合理合法,又可以督促当事人按约履行合同,有利于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申办此项公证,应到房屋所在地公证处提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如果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可委托他人代理,但代理人应提供授权证书。委托人不在本地的,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处公证。如果申请人居住国外,要提供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代理,并提供来往书信。
    (二)房产所有权证。
    (三)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卖房申请书和评议房价单等。
    (四)房屋买卖合同草稿。
    (五)如果房产属卖房人与他人共有的,应提供其他房产所有权人同意卖房或放弃产权的书面意见。
    (六)如果是单位买房或卖房,就应提供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七)公证员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公证员受理后,应查明:
    (一)所出卖的房屋,产权是否明确,是否包括出卖房基地上的附着物(如树木等)。
    (二)出卖的房屋是否为正在出租的房屋。如果属于正在出租的房屋,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就有优先购买权,应先征求承租人是否购买。
    (三)出卖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有房屋或与其他人共有的房屋。如果是共有房屋,除需征得共有人同意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还有优先购买权。
    (四)如果是有关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购买私有房屋,是否经过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五)出卖人和收买人对房屋卖行为是否都出于自愿。
    (六)如果出卖房屋的人只是房屋所有权人的继承人,应应先办理房产继承,待取得合法继承权后,方能出卖房屋。
    (七)出卖的房屋是否已被作为抵押物或已被查封等情况。
    (八)出卖的房屋是否属于城市规划搬迁、征收的范围。
    (九)房价是否符合当地人民政府关于房屋买卖价格的规定以及是否经房产管理部门核价。  公证员经过详细认真的审查和调查研究后,认为一切情况符合条件和有关规定,即可出具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书。
  • 第一,购买之前签订的合同,一个非常重要的一点,在你定下这个房子,并且交了一定数额的定金之后,开发商会跟你签订一个定房书之类的东西,这时你要要求开发商给你提供一个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的范本,拿到之后,有比较充分的时间对相关的条款进行研究,确定与发展商在签合同过程中的一些重点方面,做好签定合同的一些准备工作。
      第二,在签定合同之前,要再次审定房地产项目的相关证件,象项目的土地使用证、销售许可证之类的,签定合同时,要再次对这些证件进行审核,这些证件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开工许可证.
    第三,在签订购买合同之前的一些手续,如果买售人,也就是房主,不能亲自到售楼现场签定合同的,需要事前签订授权书,并且经过公正。
    如果是16岁以下人购房的,比如说由家长买房,写孩子的名字的,如果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必须在未签约前,必须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 劳动合同丢失,不影响申请劳动仲裁。
      没有劳动合同,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