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老公是2007年结婚,我户口在南通,老公户口在盐城,2011年我们在盐城买了一套房子,用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今年刚拿到房子,我们现在在南通想再买套房子,算是首套还是二套呢

2019-08-03 20:21: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住房公积金可以做贷款,但是不能当作抵押物,就是在银行办理贷款时作为一种还款能力的证明就可以贷款。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 购房首付款证明;
    5. 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6.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二、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1. 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三、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 由于认贷不认房政策的出台二套房的界定要简单些
      
    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
      
    2、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二套房以上。
      
    3、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算二套房以上。

  • 一、申请职工住房抵押贷款需具备哪些条件
    1、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资信良好;
    2、有经登记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3、有不少于购房总价款30%的自筹资金;
    4、同意用所购住房作抵押;
    5、同意办理贷款综合保险;
    6、有保证人(售房单位)同意为其担保至领取《房地产权证》,并进行房屋他项权利抵押登记后交贷款银行和公积金中心收存;
    7、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的申办程序是什么第一步:有购房意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向所购房屋的售房单位(开发商或组织实施集资建房的单位)询问,如该项目为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则可向售房单位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第二步:借款人准备以下资料交售房单位,由售房单位核实其是否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一)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含配偶)、参贷人的身份证、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三)已缴纳不低于购房总价款30%自筹资金的凭据;
    (四)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
    (五)婚姻状况证明(含单身证明);
    (六)产权共有人(含配偶)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
    (七)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第三步:到经办人员通知的地点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保险,由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银行进行贷款审查。
  • 婚后所有收入,包括公积金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你有一半权益,。
    婚后买房子,只要没有特殊书面约定,不管是登记人是你俩谁,住房产权属于婚后共有,你有一半权益。
    离异,住房你可以主张得到一半,
    可以双方协议住房归男方,给你一半的房价赔偿。
    没有还清的贷款,属于男方以后个人债务,和你无关,
    把分割细则写入离异协议,双方签字手印,做个公证,注意保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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