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前两天加盟了一个安然纳米汗蒸房、当时交了两万三千元的费用,什么合同也没有,我现在不想做了,请问一下钱能退回来吗

消费者维权
2019-08-03 20:45: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加盟费是一种独特的商业经营形式,它是品牌持有人将企业品牌的无形资产,如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商标、版权)、组织管理资产、市场资产和人力资产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商使用,加盟商按合同规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从事业务活动,并向品牌持有人支付一定的费用。
      品牌使用费
      品牌使用者向品牌持有者,因使用品牌持有者的无形资产按照约定的合同支付一定的费用,即加盟者向加盟主支付品牌使用费。
      履约保证金
      为确保被特许者履行特许经营合同,特许方可要求加盟方交付一定的保证金,这部分费用到合同期满后,在加盟方没有违约行为,没有不清楚款项的情况时,特许方应无息退还给加盟方。
  • 合同没有履行完一般情况下不构成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和民事欺诈行为区别,首先在于主观方面的不同,合同诈骗是以签订合同为名,达到非法占有为目的;民事欺诈主观上虽有欺诈,但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是以谋利为目的。其次,二者行为的性质不同,合同诈骗罪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诚意,而意图使对方单方履行主要合同义务,利用合同非法将对方财物占为已有;民事欺诈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虽然客观上也采取欺骗的手段,但是在履行主要合同前提下的欺骗。
    最后,欺诈的程度不同,民事欺诈往往有一定的限度。其中,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是根本区别。
  • 当加盟合同终止时,对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此时,总部会检视加盟者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是积欠货款,同时,总部可能会要求加盟者自行将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顺利且无积欠货款,总部即退还保证金。
    但若是发生争议时,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为双方角力的重点。某些总部甚至会自行雇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况,需视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资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资的话,那么招牌「物」的所有权就应归加盟者所有,总部虽然拥有商标所有权,但不能擅自拆除。
    若真想拆,就必须透过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总部自行拆除,即触犯了毁损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