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5年4月22日至5月26日在一家汽车4s店工作了一个月时间,进入公司时只填写了一张简历,其余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公司也没问过我要身份证,学历证等,刚去属于实习期,期间觉得公司不是我想象的那麽专业正规化,所以就与部门经理口头提出辞职,她也一口答应,还问我是否干够一个月,没有一个月不给发工资,我确定够一个月后回答了她,我就离开了。过一月之后问其要工资,她说公司新规定,干够两个月才能发工资,不予我发工资。我想请问我该怎么解决?能要回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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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4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
合同和
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
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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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完全可以提前3天申请离职,办理离职交接手续。至于薪资,在劳动合同里就应该有规定试用期薪资的,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就是了。如果没有在合同里规定,那么按照同工同酬条款,公司给你支付的薪资不得低于公司内部同岗位人员的最低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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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要从一个月开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个月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予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单位这种情况要支付你的每个月双倍工资,你同意可以去你的单位当地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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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