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婚后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房子是别人赠予给我的,公证书乙方也是写的我一个人的名字,属于我个人财产吗?我现在离婚了,当时离婚协议写的房产一人一半,债务我自己处理,现在我不想给她房产了,她要起诉我,我该怎么做呢?

离婚
2019-08-04 03:26: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后财产公证办理的条件是什么:   
    1、必须是合法结婚的夫妻双方,也就是说满足结婚年龄、自愿等结婚法定条件的;  
    2、必须是夫妻双方真实自愿对婚后财产达成约定,根据约定进行婚后财产公证;  
    3、必须夫妻双方亲自办理公证,他人无权代理;  
    4、夫妻双方对婚后财产约定必须合法,不能违反公序良俗,不能有损害第三人或国家利益的内容;  满足以上条件的,夫妻双方可以去所在地区的公证部门办理婚后财产公证手续,确定协议的效力。  婚后财产公证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婚后财产公证同一般的公证程序并没有多大的区别,婚后财产公证需要的材料及手续有:  
    1、首先,办理婚后财产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个人的身份证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  
    4、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后财产协议书上签名。当事人可于规定期限日凭收费单据领取公证书。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我国婚姻法规夫妻财产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财产约定公证是指依法将要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或者夫妻双方对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加以约定,经公证机关依法对约定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以是否登记结婚这一事实为依据,公证分为婚前财产约定公证和夫妻财产约定公证。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法律之所以作出婚前财产可约定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规定,是基于夫或妻有权依法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的原则。但婚前财产归属的约定应采取书面形式才有效,对双方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 结婚后取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你们可以做一份夫妻财产约定,约定该房屋属于你的个人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公民通过设立遗嘱,将其个人所拥有的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待其死亡后无偿赠送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行为。《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