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在公共场合的不文明行为被他人拍摄,并在互联网公开,这种拍摄行为是否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人肉搜索是否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

名誉毁谤
2019-08-04 09:15: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侵犯他人隐私,例如: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隐私权的重点在于“个人”,即保护个人的利益不受他人侵害,当个人利益与大众利益冲突时,则不属于隐私权范畴 我国法律没有对隐私权进行硬性规定,根据司法解释,我国在法律实践中,通常以保护名誉权的形式来保护个人的隐私权。
  • 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是未经权利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权利人的肖像。诽谤侵犯的不不肖像权的侵权方式,而是侵犯名誉权的方式。无论是侵犯他人肖像权还是侵犯他人的名誉权,侵犯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通则》
    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第一百零六条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 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3)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4)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5)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6)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7)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8)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 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是未经权利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权利人的肖像。诽谤侵犯的不不肖像权的侵权方式,而是侵犯名誉权的方式。无论是侵犯他人肖像权还是侵犯他人的名誉权,侵犯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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