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从国有企业调入现在的集体企业的职工,在集体企业已工作8年了,现在集体企业面临改制,要买断工龄,像我这种情况工龄应该怎么算,我原单位没有倒闭也没有破产。我现在工龄是20年,来新单位八年。

改制重组
2019-08-04 17:54: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16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72条)。如果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即使不能迅速重新就业,也能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而不存在员工离开单位就没人管的问题,因此也就无须"买断工龄"。
    但现在仍有一些国有企业无视国家政策法规的明文禁止,在安置富余人员时还采用"买断工龄"的做法。针对这一现象,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时,严格禁止企业采取"买断工龄"形式将员工推向社会。
    199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1999年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也强调:"确保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出售方应在申请出售前征求职工对出售方案和职工安置的意见,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在企业出售中终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不得借出售之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职工‘买断工龄‘或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把职工推向社会。
    "
  • 对于大型集体企业,可根据国有资产多,企业资产比重较大的实际情况,通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明确产权。把国有股资产部分或全部转化为国有股份,企业集体资产部分或全部转化为职工集体股,组成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
    可以把其中的国家股出售或租赁给企业职工,实行租股结合,国有民营。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俗称买断工龄):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对不能胜任者炒鱿鱼);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工龄分为:
    1、一般工龄;
    2、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该包括本企业的工龄。本企业工龄是指在本企业的连续工作时间。
    工龄的计算方法:
    1、连续计算法:就是把你参加工作后,所有经历过的单位工作时间相加。
    2、合并计算法:指在你的工作经历中,由于非本人主观意愿的原因中断了一段时间,把这个中断了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相加合并计算。
     
    3、工龄折算法:特殊工种、特殊工作环境的工人,连续工龄可以折算,如井下矿工、高温或低温工作的工人,他们工作一年可以折合一年零三个月来计算。在有些化工行业,从事直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业,计算工龄可以按一年折合一年零六个月来计算。
     补充:以前的工龄是根据人事档案来的,现在的工龄是根据社保缴费来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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