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0年2月初的时候,我弟弟因贩毒被抓,现在已经被拘留8个月左右了,准备起诉,起诉书上写了是4次,其实我弟弟被抓时身上没有搜到任何证据,只是被其他人六个人每人说一次就写成了4次,请问该案件有胜诉的可能吗?

2019-08-04 18:42: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将涉嫌贩卖毒品罪刑事拘留:涉嫌构成犯罪,先行拘留。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贩毒在刑法上叫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贩卖毒品是以营利为目的。刑种根据贩毒数量种类和其他情况从治安管制拘役直到死刑。吸毒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只是自己吸食毒品,承担行政治安处罚。
    但如果你在吸毒的同时大量持有毒品,不管你是为了自己吸食也好,还是别用处也好,都会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这也是受刑罚惩处的,最高刑可到无期徒刑。
  • 刑事诉讼证据效力认定的方法如下:
    (一)要注意证人证言的来源是否合法证人证言来源是否合法,也就是对证据能力的审查,看它是否有准入资格。要强调自愿性原则,看证人是否自愿作证,还是公安人员采取逼供、诱供、欺骗的方法取得证据。用非自愿方法取得的证言,属于非法取得的言词证据,应一律排除。这是由言词证据易变化、易受取证方式影响的特点决定的。
    (二)要注意审查证人与被告人或案件结果有无利害关系证人与被告人或案件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作出的关系到被告人有罪、无罪、罪轻或罪重的证言,它的证明力有限,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必须有其他的证据进行补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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