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之前被迫写下一张欠条只有名字和金额,现在对方威胁我要卖给欠债公司什么的。我该怎么办,

2019-08-04 20:29: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法律规定,在胁迫下书写的欠条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你要有相关的证据支持你在书写欠条时存在被胁迫的情形。如果不能举证的,那么该欠条就会发生法律效率。但是法院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对于证据的审查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就是欠条;第二个方面就是打款的记录
  •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  司法实践对于借条,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
    因而其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欠条依据司法解释规定,债务人开具欠条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债权人收到债务人所写欠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可以诉讼,在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最好及时地主张您的权力,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3.如用人单位拒不承担工伤职工工伤待遇的,工伤职工可以依法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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