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姐在合肥一家公司做出纳,公司要求她用房产做担保,说是公司的银行优盾在她那,怕她把钱转走,请问该合同能签吗?这个公司主要是从事挂靠业务的,进出帐比较繁琐,不知道公司可不可靠?

2019-08-04 20:57: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纳工作特殊,要求以房产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做担保,可以理解为了解你的个人信用,可以理解。如你不同意,可以要求对方撤回要求,如对方不同意,且对方对你的个人信用仍不放心,或你无法答应这样的条件,则你只能再寻一家单位工作了。
    当然,建议你答应这样的条件前,对该单位详细了解,防止有人利用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房产证复印件做出损害你利益的事,且,如你答应这样的条件,应要求公司就该复印件的用途仅为双方劳动关系证明劳动者个人信用之用。
    --社会大了,什么鸟都有,多个心眼是对自己最大的保护。再或者,为证明你的个人信用,你提供房产证让对方看了就可以,以证明你的个人信用。
  • 作为银行贷款担保人条件之一就是要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作为银行贷款担保人条件之一就是要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   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方式有两种:   
    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2、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公司能在借款合同中为股东提供保证,但要按公司章程,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6条规定: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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