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 你好!我已经离婚六年了,离婚前贷款买的房子离婚时协议给了他了,如果现在他还不起贷款和我有关系吗?离婚协议上写的很清楚 债权债务都归他的,如果现在他还不起贷款银行会不会找我

2019-08-04 23:23: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银行会派人不停的向你催要贷款,在你还清之前这个期间很长。
    其次,如果银行起诉,非常可能会向法院申请保全你的各项资产,比如房产,汽车,存款,股票等等。
    第三,如果你的资产清理完不能归还贷款本金和催收贷款的费用,银行可能会申请执行你的工资收入(会扣除基本生活费)。
    第四,除非你是采取故意诈骗或者提供虚假资料贷的款,一般不会让你坐牢。
    第五,如果您在一定时间内换不了款的话,会被划入征信系统黑名单,再贷款不可能,办理信用卡也很难。
  • 银行贷款到期无力偿还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分期偿还或者申请法院裁决分期偿还。经协商或者法院裁决后仍拒不偿还的,由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房产抵押贷款不还的后果:
    1.若一次未还款,银行将会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并提醒你按时还款,同时会产生罚息。
    2.若连续三次未还款,银行客户经理将进行催收,同样产生罚息。
    3.若逾期次数达到6次以上,这期间可能冻结你的房产。
    4.若借款人和银行商量无果,银行将经过法律程续对抵押的房产进行拍卖
  • 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这样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离婚案件有三个要素: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都能达成一致的话,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只要离婚协议书完备很快就能办理,但就其中一项不能达成一致只能通过起诉离婚。 判令离婚的标准是感情是否破裂,司法解释有13个法定情况认定,如不符合其中的条件,而一方又坚决不同意离婚,一般第一次会判决不离婚; 财产分割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关键还是共同财产的认定,这个问题比较专业,可尽量争取; 子女抚养以有利于孩子为原则,两周以下一般归母亲,支付抚养费一般为个人收入的2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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