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有没有法律规定行政事业单位不能直接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必须进行劳务派遣吗?我是行政事业单位当时以人事代理的形式与单位签订了合同,现在在单位已经工作了10年,最开始签过一次合同,后来没有签过,现在单位不与我们续签合同,要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把单位的这部分人交给第三方公司。这样合理吗?我们以前是跟单位签的合同。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8-05 06:16: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其一,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若因用人单位自身原因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就以上问题建议双方协商处理,若双方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起源于20世纪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后传至法国、德国、日本等国。90年代在我国国有企业劳动制度改革中,出现了为安置下岗职工而产生的劳务派遣,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
    年薪通常为2-3万。派遣工一般从事的多为低技术含量工作,如保洁员、保安员、营业员等工作,劳动者一旦年老体弱,劳动能力下降,派遣单位就会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其续签。
  •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事故处理程序如下:  1,劳务派遣员工出现工伤首先由用工单位第一时间送到医院给予急救。
      2,由用工单位或劳务派遣员工本人及时通知劳务公司。  3,劳务公司负责工伤的申报,审批,的鉴定等一系列的工伤程序的处理。  4,工伤的赔偿根据工伤鉴定的标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5,赔偿结果达不到一致,劳务派遣员工可通过进行调解或法院宣判。
  •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事故处理程序如下:  1,劳务派遣员工出现工伤首先由用工单位第一时间送到医院给予急救。
      2,由用工单位或劳务派遣员工本人及时通知劳务公司。  3,劳务公司负责工伤的申报,审批,的鉴定等一系列的工伤程序的处理。  4,工伤的赔偿根据工伤鉴定的标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5,赔偿结果达不到一致,劳务派遣员工可通过进行调解或法院宣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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