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7年12月5号在工地上做事,脚掌骨裂受伤,在医院治疗。农名工跟包工头在外面做事,受雇于个人老板,没有签合同,没有劳动关系,能申请工伤认定吗?

2019-08-05 08:24: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工伤赔偿计算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2.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四)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五)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首先,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有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无论最后是否被认定为工伤);其次,工伤是采用无责任赔偿原则,即无论伤害责任是职工、单位或第三者,只要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都应获得赔偿。
  • 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按证明效力依次排列如下: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可以收集以上证明证明劳动关系申请工伤鉴定。
  •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试用期内也应当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要保留好你与公司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考勤记录,工资条,工作证,社保纪录等等一切能够证明你在这家公司工作过的证明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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