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律师们,我的包在店里面被偷了,里面有关车钥匙,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各种卡片十余张,还有1万左右的首饰,现在盗窃犯已被抓,是13岁左右孩子,当地派出所审问之后,我东西无下落,孩子,案件达11起多,他们无权拘留孩子,以释放…我想要追回我东西该怎么处理呢?

刑事辩护
2019-08-05 12:55: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取保候审需要有一定条件限制的:比如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不宜逮捕的等。要想取保候审,需要证明存在上述情形。
    2、如果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一般情况下应判处有期徒刑,但由于数额较低,从理论上存在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 《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对“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应该注意两 点:一是“可以”取保候审,不是“应当”取保候审;二是对孕期嫌疑人取保候审有前提,即“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而现在的问题是,一些孕期妇女在被取保候 审之后,继续疯狂犯罪,所以对她们不应该适用取保候审。
  •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各地区有不同的标准,比如广东深圳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3000元。但入室盗窃、扒窃、多次盗窃是不以数额为标准立案的;  以下情形以减半标准立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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