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首付钱都给完了,房子也交接了,后来我才知道原来这套房子的主人是死了的,我买之前中介知道这件事情却没人告诉我,我现在该怎么办

2019-08-05 13:10: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实践,二手房房款交接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买卖双方可以直接进行房款交接  所谓直接交接,是指购房人与房主谈妥成交价格并签好买卖合同后,购房人将钱存在存折上,在约定时间同房主到房地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在完成房产过户之后,购房人与房主一同到开户银行将钱存入房主的账户。  
    2、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公证处提供公证来完成交接。  交易双方共同到公证机关办理房款公证,买方将房款交由公证处代管,卖方在与买方签约登记后,依有关凭证到公证处取款。由于公证处是较有公信力的部门,在公证处的监督下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会得到很好的保护。  
    3、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律师事务所完成交接。  顾名思义,很简单,即交易双方通过律师所签署合同,然后购房人将钱款存入律师事务所,待办完过户手续后,再由律师事务所将钱转付给房主。  
    4、买卖双方可以通过银行托管交易资金或由银行为个人出具履约保函。  这种方式是通过银行作为居间担保方托管交易资金,或为交易双方出具履约保函来负责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钱款安全,如因购房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房主可按履约保函约定索赔,经由银行确认后由银行直接支付索赔金。

  • 一、买二手房怎样交纳购房首付款或订金;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一般要签两个合同,即与房屋产权所有人签署的《买卖契约》,还有与中介公司签署的《房产中介合同》。签订合同时,买方需交纳购房首付款或订金,切记此款应亲自交给卖主,并由卖主出具收据。交给其他人,一定要审查对方的委托授权书,以确认对方是否是卖主的合法代理人。  
    二、二手房购房定金纠纷的处理  
    1、购房者将交给中介公司或售房者的钱约定为预付款,比如“买方缴纳卖方(或中介公司)1万元,属于预付款,如果买卖双方没有签订协议,此款全部退还买方”。按照法律规定,预付款与定金的法律性质不同,无论什么原因,只要合同没有签成,预付款都是可以退的。而定金则不同,如果一方单方悔约,不想买房了,则定金不退。有时并非买方不想买房了,而是没有证据证明;  
    2、买卖双方不与中介公司签订居间协议或委托代理协议,而是直接签订买方、卖方及中介公司的三方协议,因为交纳定金并不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必经程序;  
    3、如果交定金,控制在一千元以下,这样做一是表明诚意,二是一旦有纠纷,定金退不回来这样损失会小;  
    4、如果交了定金,写明一定时间之内(比如30天),买卖双方或者买卖双方与中介方没有签署正式的房屋买卖协议,定金交给谁谁退还;  
    5、签订定金协议前一定据理力争,将对自己有利的条款写入协议或合同;  
    6、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最好签订认购协议。因为相对于定金协议来说,二手房的认购协议比较好改,只要购房人坚持基本都能成功。因为中介公司有几千元利润也想赚,不想让这笔钱跑掉,因此会在协议的内容上让步。购房人正可以抓住中介公司想赚钱的弱点,签订对自己有利的协议。
  • 二手房买卖中介违法行为:二手房中介公司与买方签订买卖合同,不让买方与卖方见面,不与卖方签订买卖合同,直接向买方收取房款,一般二手房中介公司都称将卖方的房屋收购,他们有处理权。二手房中介公司收取交易的差价作为自己的收入。  二手房中介公司几种操作方式的法律效力问题。目前房屋二手房中介公司介入二手房交易的程度比较深,这其中既有正规的大公司,也有良莠不齐的中小公司。这些公司在二房交易过程当中主要采用以下几种方式与买卖双方交易:  
    1、二手房中介公司按成交价收取二手房中介费,为双方提供信息,并代办过户手续或贷款手续或垫资等;  
    2、二手房中介公司与买方签订买卖合同,不让买方与卖方见面,不与卖方签订买卖合同,直接向买方收取房款,一般二手房中介公司都称将卖方的房屋收购,他们有处理权。二手房中介公司收取交易的差价作为自己的收入。  第1种交易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第2种交易方式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因为二手房中介公司称收购了卖方的房屋,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将卖方的房产证更名为二手房中介公司的名下,二手房中介公司再以自己的名义与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权利的主体不一致,根据《合同法》第132的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二手房中介公司对所出售的房屋没有处分权。如二手房中介公司的确从卖方手中购得房屋,那么也应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办理产权证,二手房中介公司如未办理产权证,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
    (六)款的规定: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导致合同无效。如果二手房中介公司是受卖方委托卖房,那么二手房中介公司与卖方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二手房中介公司本身不应与买方签订买卖合同,这时卖方即真正的房主才有权利与买方签订买卖合同。二手房中介公司为了利益的需要,经常混淆不同的法律关系。  总之,二手房交易的法律问题不明确的比较多,希望参与二手房买卖的各方当事人了解二手房交易方面的法律规定,也希望各地法院对二手房交易的法律问题做一专题调研,统一裁判的标准和尺度,以利于社会及市场经济的发展,符合法律发展的潮流,也符合社会各界的利益。
  • 签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卖方反悔该怎么办:在签好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卖方又反悔的,就是实际违反合同约定了,此时,买方可以按照下面的做法维权:
    首先,如果买卖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有明确的约定,买方可以选择按照约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一般来说,双方在签合同的时候,就已经说好谁不交房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不过,通常就是退回房款,然后再要求一些赔偿等。
    其次,如双方协商不成,买方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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