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家地方拆迁的时候,两个姐姐享有一栋单元楼,我和父母享有一栋别墅,现在爸妈离婚,爸想把政府给我们子女的财产争夺回去,请问我们子女起诉他,能要回我们的财产吗?,这个财产,政府给的补充协议有明确给出~请问能回答我吗?政府给的总体协议里的补充协议有法律效益吗?

离婚
2019-08-05 13:19: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法律并没有说一定要夫妻双方到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而是赋予双方充分的自主决定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能够通过自主协商的方式来进行协议离婚。双方如果能够就共同财产的分割等有关事项达成合一的,可以在制定完离婚协议书依照法定程序来进行离婚,如果无法达成协议的,则只能够到法院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诉讼离婚,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 ,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财产就属于个人财产。不管是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还是诉讼离婚(去法院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后,只要对财产分割没有异议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或法院判决的离婚财产分割就属于有法律效力的,没有欺诈、胁迫、对方转移隐匿财产行为的,离婚财产分割就属于确定的分割。
    确定了房产归属后,我们再来看房屋拆迁补偿款如何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是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因此,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对拆迁房屋的补偿,获得的拆迁补偿款是对被拆迁人的经济补偿,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 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一个原则就是财产是否是婚后取得,如果有证据证明你的财产大部分都是婚前的,就是你个人的财产,具体制说,婚后购买的房屋的首期如果是你婚前的财产产付的,则应当认定房子中有部分是你的个人财产,你先生婚后月供是夫妻共同财产形成的,应当由平均分割。如果你要在东莞离婚的话,要求有你先生在东莞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
    具体请和本律师联系。
  • 没有在胁迫或欺骗前提签署,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体现,协议内容不违法,这样的协议就是合法的,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