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租了一间门面房,准备开个店。办营业执照要房东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不给,叫他去社区开个证明他又不干。办不了营业执照我的店就开不了张,做不了生意,那我还租他的房子干什么呢。

请问我可不可以解除租房合同,并叫他赔偿我的损失。谢谢.望解答。

2019-08-05 14:12: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现在,出租房屋已经是很常见的事了。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租赁双方都应该对出租的房屋负有一定的责任。那么,房子租出去后,屋主还应该承担哪些责任?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一般来说房子出租后,出租人有保障房屋财产、人身安全的义务,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   如果出租的房子中有自然损害的,出租人应该及时修缮,做好维护工作,避免给租户带来不必要的困扰。   如果出租人已经合理的履行了该义务,没有任何过错,那么对于出租屋内发生事故是由于承租人自己原因造成的,房主不承担责任。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   
    1.《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2.《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 租房提前解约首先要租赁双方协商解决提前解约事宜,并签订一份《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在确认书中要明确以下内容:哪一方提出提前解除租房合同、另一方的态度是什么、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
    其次,不管提前解约是否协商一致,双方均应该注意保留相关的书面文件。
    当协商不一致导致无法提前解约时,可以单方向对方发同相应催示函主张权利,并保留催示的证据,如果在合理时间内对方没有反应,应该及时到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双方协商并签订了解约书,那么就可以办理租房交接手续了。
    一般要经过清点房屋内物品,付清相关费用,退还钥匙,搬离等程序。
  • 合同的解除分情况而言,具体有以下三种。  
    一、合同可以协商解除。 合同属于民事范围,可以意思自治,法律并不做强制规定,所以在合同签订之后是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的。那如果协商不成,出现法律规定合同的法定解除的情形,当事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租赁的房屋因自然原因受损,无法居住的,承租人和出租人都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如承租人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的期限履行交纳房租的义务,在催告之后仍不履行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承租人在签订合同后又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就其违约行为解除租赁合同。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合同无法定解除情形或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不得随意解除。  签订合同之后如果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或者是没有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后同意解除合同,一方单独解除合同,无论是出租方还是承租方解除的情形都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 有营业执照的公司遇到拆迁,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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