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手机店里买了一个手机,是二手的,当时没有开发票,但是银行的缴费记录是有的,口头定了一个保修期(一个月),在一个月内出现问题了,他不给我保修,我该怎么办啊

消费者维权
2019-08-05 14:15: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般来说,以个人名义去税务局开劳务费发票,其税率的确定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去税务局开个人劳务发票,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不足4000元的部分,扣减800的免征额,超过4000的部分,就要扣减20%的免征额。

    (2)如果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过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话,还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征收办法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所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再加征五成。
    另外,超过5万元的部分,再加征十成。
  • 《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根据上述规定,纳税人对外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时,必须开具发票。但是,企业发生“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时,不需要对本单位开具发票,就需要在“未开具发票”栏次填写。
  • 保修期内不保修,消费者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申诉机构申诉,由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按三包规定办理。例如:MP4要通过连接计算机下载文件,属于手持式个人数字信息处理设备,MP4的三包按照《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执行, 整机三包期是1年。
    即使是活动产品,也执行同样的三包时间。对于卖家不承担三包责任,按照三包规定第30条,你可以打12365向质量技术监督局投诉。
  • 消费者购物前维权自身合法权益的方法:
      
    1、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清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消费者维权各项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购买前了解商品属性。对于商品的种类、规格。性能、原材料、结构、合格证,出厂日期、消费期限、使用说明、售后服务等有关商品自身的情况以及商标、厂家、生产地、经销者等关于商品生产经营者的情况应尽可能地了解。
      
    3、保存购买凭证。购买后应尽可能要求销售者出具发票、收据或其他书面的证明材料,以便在受到侵害时,能够有效地进行索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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