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向你咨询一下,我和我老公没有领结婚证,生了一个女儿,还有我们都是没有到结婚的年龄,女儿现在福口在他们家。现在,我不想和她过了,孩子怎么可以归我。,

2019-08-05 16:15: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同居”的含义明确了,“同居关系”就容易理解一些。“同居关系”即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同居关系”有的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有的则不然。
    新的司法解释取消了“非法同居”这一说法,而以“同居关系”取代。这表明现行法律不再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进行干涉。但这是针对男女双方均无配偶的情况而言的,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婚姻法则明文禁止。
    我们在这里所说的“同居关系”不包括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种情况。
  • 首先,双方没有领结婚证,就不属于婚姻关系。其次,如果孩子未满2岁,那么一般会判给母亲;如果孩子满10岁,法院会参考孩子的意见判决归属。其他还会参考到双方的经济基础、受教育程度、陪伴孩子时间、性格品质等。
    最后,如果孩子判给您,那么男方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 中国法定婚龄为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为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现行《婚姻法》规定,民族自治区可以根据本民族实际情况,对法定婚龄作变通规定。 部分少数民族地区规定,少数民族男满20周岁,女满18周岁。
    但这些变通规定仅适用于少数民族,不适用生活在该地区的汉族。
  • 因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无法提供结婚证的,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
    这两种情况,如果双方自愿,也可以先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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