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搬迁户,搬迁合同是老人名字,但是实际搬迁之后房产证已经改成我的名字了。现在我办土地使用证国土局要我办出让性质的土地使用证,请问我可以不办出让性质的吗

2019-08-05 16:20: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农村建房需要取得宅基地建设的许可,如果私自盖房可能导致无法取得土地使用证。《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如果你符合申请建设宅基地的条件,建议你先到相关部门申请审批手续。
  • 开发商不办理房产证怎么维权?   因为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按照合同规定,出卖人应按已付房价款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购房者可通过以下两种办法维权:   第一,可以先和开发商约谈,在签订承诺书并取得房产证后,向法院申请撤销承诺书效力,然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
      第二,可先以个人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处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再由法院对双方进行调解。有律师建议,因为每个业主和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不同,开发商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也不同,因此不建议集体申诉。
      相关法律知识链接: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如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前述“规定期日”按下述方法计算:合同未约定的房屋权属证书取得日期,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按房屋交付使用后90日计算;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按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计算。
  • 土地出让金又可分为地面价与楼面价两种计算方法,地面价为每平方米土地的单价,即以出让金总额除以土地总面积;楼面价为摊到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地价,即以出让金总额除以规划允许建造的总建筑面积。投资者往往以楼面价来计算投资效益。
    因为地面价不能反映出土地成本的高低,只有把地价分摊到每平方建筑面积上去核算,才有可比性,也易于估算投资成本,进行估算投资效益。一般认为建高层可摊属地价,实际上并非如此。
    因为土地出让金是按建筑面积计收的。
  •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出让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受让方,受让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协议。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