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各位律师,在2006年别人曾用我的身份证向农村信用社贷款15000元人民币,于2007年以还清,2014年春节后农村信用社来一批人再次索要15000元的贷款,说没有还,还拿出了贷款时的原单什么的,我们说还过了,但我们拿不出当时还款的证据条子,信用社的人每天都来催要,说如果不给就抓人什么的来恐吓我们,严重扰乱了我们原本平静的生活,迫于无奈婆婆拿出了6000元给他们,这事从此告一段落,就在前几天我突然找到了2006年贷款的本子,上面清楚的记载着贷款已还,可我们还的6000元索要无门,遇到这样的事我们该怎么办,请求法律支柱……谢谢

2019-08-05 17:49: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信用社还款的情况涉及很多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农村信用社的还款期限是多久?到期还款日:是发卡行要求持卡人归还账单上本期账单余额的最后日期。
     免息还款期:从银行记账日起至到期还款日之间,持卡人只要全额还清当期对账单上的本期应还金额(总欠款金额),便不用支付当期对账单上任何消费的利息(透支取现、转账及利息不享受免息还款期)。
     农村信用社银行信用卡免息还款期计算方法
      银行信用卡到期还款日为账单日后25天。例如,账单日为每月10日,到期还款日为下个月5日。
      免息还款期从账单日起至到期还款日止,交通银行信用卡最长免息期为56天,最短25天。
    刷卡日期不同享受到的免息期长短也不同,帐单日后一天消费可享受到最长免息期。
  • 因为民事纠纷负有债务,经法院强制执行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以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将无法获得银行贷款。法院受理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后,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目前农村信用社(有的地方叫商行)贷款主要如下的三种、详情你再问问当地信用社:  
    1、三联保贷款  三个经营的经济实体以自己的工商证为联接,相互担保,向银行贷款;  贷款手续需要:提供各自的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工商证、税务证、资金流水、经营状况及其他相关证明,还款人为各营业负责人;  
    2、抵押贷款  以不动产作抵押贷款,即以房产(地产)抵押、以经营的企业(工商执照)为贷款人申请贷款。  贷款手续需要:贷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收入证明、银行的资金流水、房屋的评估报告;  
    3、二手房按揭贷款  买的是二手房,需要以刚买的房产抵押,自己为贷款人申请按揭贷款。  贷款手续需要:买卖夫妻双方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买卖合同、契税票、评估报告、买方夫妻收入证明和无房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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