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前妻已经离婚3年多了,在离婚前刚按揭买了一套房子,买了房子没多久,就因为一些事情离婚了,离婚协议书上写明了房子归我所有,但是当时我并没有把我的前妻的名字从房产证上剔除,以至于现在我想要把房子卖掉都要她签名,但是我求了她很久她还是不答应,过几天别人就要来和我签合同了,这该怎么办才好?

离婚
2019-08-05 18:25: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婚前以男方名字购买的房产,共同还贷的部分为共有财产,可以请求分得一定的份额。
    2、婚后购买的房产虽然登记在女方名下,但仍属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
    3、婚前,父母的赠与一般会认定为是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婚后,父母的赠与一般会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当然,有充分证据证明与此情形相反的除外。
  • 在夫妻双方有协议的情况下,房屋等共同财产可以根据协议进行分割,自协议达成后生效,但是一定情况下协议可以撤销:
    1、协议离婚后一年内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协议离婚不成,一方起诉离婚的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因此如果夫妻协议后对于房产等财产的分割,在上述情况下可以通过合理的法律途径进行变更,即对于夫妻的共同房产进行重新分割,使先前的协议归于无效。
  • 协议离婚的优势在于可以节约时间和金钱的成本,如果夫妻双方离婚时能够就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的问题达成共识,则没有去法院申请诉讼离婚的必要,因为在达成合意的情况下,没有冲突,诉讼请求双方基本相同,所以法院可以在庭前直接通过调节的方式作出裁定,这样不仅浪费时间,同时也会造成不必要的费用。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房产证上如果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的情况下,则通常该房屋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会对该房产进行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