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有婚外情,而我又是家庭主妇,我无工作在家带孩子11年,这样的情况我该咋办?我老公也承认自己有婚外情,我也有证据他有婚外情,我看在孩子小才11岁,所以一直委曲求全,我如果提出离婚,我这样的情况法律如何处理

离婚
2019-08-05 20:43: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家庭案件要解决的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否应当离婚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双方应就小孩问题协商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双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 第一,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婚外情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
    1、 书证: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信件或者邮件、婚外情一方写的认错书或者悔过书、一方对婚外情认可的相关信件或者邮件
    2、 物证:婚外情一方会第三者亲密的照片、对方与第三者出入酒店开房的相关票据、电话通讯记录等等;
    3、 视听资料:对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合亲密的录像、有婚外情一方承认自己出轨的相关录音;
    4、 证人证言:婚外情与第三者居住场所内的其他人的证言,如小区的保安、邻居、物业等等。
  • 婚外情按法律如何处置?婚外情并不承担刑事责任,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但它违反了《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即违背了《婚姻法》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条款,如果引起夫妻离婚,无过错的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诉离婚并可向对方提起精神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只有婚外情中的男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才构成重婚罪。受害方可持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婚外情生的孩子待遇同婚生子女一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