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老板保镖,有一次他让我们出去谈事,我们这边四个人去的,我们这里面有个人打了对方一下,我们没动手,对方拿十几把砍刀把我们砍了,我现在是轻微伤,心想拿赔偿,但是现在我老板说,我就是干保镖的,这个钱我一分拿不到,这样的话我真拿不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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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后果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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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伤的赔偿主要有:
1、医疗费;
2、护理费;
3、伙食补助费;
4、误工费。只要把这些进行赔偿就可以了。对赖着不出院的人也有办法,就是不理他也不赔他,等着他出院后到法院起诉;起诉后,你方要求技术鉴定,评估对方伤情应当住院几天。鉴定后,超出鉴定天数的住院费、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补助金等,由对方自己承担;你方只承担法律规定的住院期的损失。轻微伤需要住院的时间是有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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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