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是乡政一名员工,属于事业编,在工作中不幸发生车祸,申请工伤多久能下来?

2019-08-06 09:11: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发生车祸怎么确定双方责任  因一方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者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交通事故处理的流程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发生工伤事故后,由用人单位、职工或职工直系亲属或工会准备法律规定的材料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首先,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患有被诊断的职业病时,用人单位应主动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起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在规定的一年期间内没有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
    注意申请的机构是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而不是安全监察部门或社会保险机构。在按照规定是省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时,按照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在申请时准备的材料有:记载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的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

  • (1)职工在工伤医疗终结后,由单位凭其《工伤认定书》、医疗单据以及相关资料送社保部门审报工伤待遇。一般社保的服务承诺是:
    1、自受理单位申报工伤保险待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退回单位。
    2、自受理单位申报工伤待遇的次月15日前,将核准的工伤待遇拨到单位银行帐户,单位负责按规定发放。如果已超过服务承诺的期限,可前往社保咨询。
    (2)一般在45个工作日内,工伤赔偿的钱在申报以后,可以到账,具体时间各地有所不同,可直接咨询当地工伤保险机构。
  • 今后,职工上下班途中因机动车事故受伤可认定为工伤,但因酒后驾车、无照驾驶等情形导致伤亡不予认定工伤。近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工伤认定、待遇核定等问题,对《工伤保险条例》做了补充说明。
      上下班遇车祸可申请工伤  关于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的机动车事故伤害可否算作“工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解释称,如果致伤的“机动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范围的,可认定为工伤,但职工若因酒后驾车、无照驾驶和驾驶无牌照车辆导致伤亡,将不予认定为工伤。
      可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应提交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相关证明材料,若能证明是机动车事故,则应认定为工伤。  存档职介中心可个人办认定  按规定,北京市参加工伤保险的合法企业,可以在工伤保险参保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工伤认定手续;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受伤后到企业法人注册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已经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以及在职介中心、人才中心存档的人员,被诊断为职业病的,自诊断之日起一年内,个人可以办理工伤认定手续。  对于工伤保险待遇相关问题,市劳动部门解释,已经认定工伤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劳动能力鉴定之前,由治疗的工伤定点医疗机构诊断为因工伤伤害导致死亡的,享受因工死亡待遇。
      同时,2007年11月9日后发生的因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单位注销工伤仍可获补助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依法注销、被关闭、被撤销以及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其伤残等级为5-10级的工伤职工,未核定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为其核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而对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伤残等级为1-4级伤残职工,应办理退休手续,停发伤残津贴,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其基本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差额部分可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工伤认定情况  职工上下班途中因机动车事故受伤,不包括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致伤;  职工在工作中因他人不服从其履行工作职责的管理行为而受到暴力侵害造成伤害,并且该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具有因果关系的;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然发病致死亡,或从工作岗位上直接送往医院抢救并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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