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从1980年3月--1990年9月在医院里做临时工,后来转正了。一直到现在都在同一个医院工作。有十多年临时工没算工龄,现在,我快退休了。怎么才能认定十多年的工龄?谢谢

2019-08-06 09:24: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到了退休年龄,但是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没有过期可以正常办理退休手续,领取退休工资,办不了退休的,一年工龄补偿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就是工龄乘以月工资。
    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员工。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辞退达到退休年龄合同未到期的员工不违法。
    如果双方互相认可,可以签订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
    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
  • 临时工转正后能否计算工龄应按以下办法确定。
    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机关和国营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计划内临时工,其最后一次在本单位当临时工的时间,可以与被录用、招工(含顶替)、招干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工作年限。至于转正前在本单位干一年临时工到退休时能否被认定为工龄,要看用人单位在临时招用你时,是否按当时国家和本省制定的有关法规、规章进行,是否符合劳动社会保障的有关政策规定。属于合法用人的(计划内临时工),最后一次在本单位当临时工的时间才可以计算连续工龄。
    2、在当地实行单位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之后,临时工的工龄或缴费年限应按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 1、从法律上来讲,步存在所谓的“临时工”,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都属于用人单位的职工,没有临时工和正式工的区分。  
    2、只要职工在该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就应该按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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