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运输公司驾驶员工作中出了事故认定了工伤,工伤认定五级,我们是绩效工资,劳动合同是1500元,但是实际每月工资都在一万左右,有工资流水证明,可是公司每月就给开1500元,住院期间也开这些,现在的伤残津贴也开1500,这样合理吗?我想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谢谢

2019-08-06 12:37: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协商不成 到 公司所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向劳动者做经济补偿。赔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赔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均做了相关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一)受到工伤后,若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话。
    (二)劳动者可以继续冶疗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三)劳动者应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劳动者应该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个标准,由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
    (四)无论是劳动合同到期,还是没有到期,
    单位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7条,
    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龄,每满一年,补偿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 伤残津贴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
    五、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本应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但难以安排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对其按月支付的津贴。工伤职工产生劳动能力障碍,丧失劳动就业机会,自身的行为能力被削弱,与工伤事故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自然应该享受相关的津贴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根据上述规定,伤残津贴视伤残等级的不同而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月发放,并因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而分为两种情况:  依照法定标准计算的伤残津贴实际金额高于或等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伤残津贴按照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发放,该比例依照伤残级别确定。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其计算公式为:  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90%例如:马某为某汽车生产厂职工,因遭遇工伤事故,被鉴定为一级伤残,在工伤事故发生前,马某的工资为1200元少月,按照上述公式,其应获得的伤残津贴为:1200元/月×90%=1080元/月,马某所在的汽车厂地处我国东部沿海某农业大省,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500元/月。这样,马某按照公式计算的伤残津贴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就可以确定为1080元/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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