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鞍山网贷公司做的一次网贷,他给我操作玖富叮当,一直用我手机帮我弄,最后告诉我审批了,拿给我看,我一看到账金额41500。上面还有一个合同金额6万2千多,我以为是利息2万多,我就说利息太多了,还是算了吧。他说你着急用钱,这个还没审批,你还是看看吧,钱多,我问他可以提前还么,他说行,就收取点违约金,我合计那也行吧,我就先借41500,然后用几天就还回去。倒一下。晚上他们给我打电话审合,审核完我问他们过了么,软件客服说还有第二遍审核,可是晚上我想了想利息太多了,2万多,我想我还是不用了,在款没下来时候我就发客服说我不办了请取消。可是没到10分钟款就下来了,我合计下来了,我就马上还回去,可是说要等15天,到15天我一看,利息服务费什么的加在一起居然1万5,开玩笑一样,我就联系贷款公司,他说就没人一次性还清的来借钱的,然后说那都是平台算的,帮我找找后台能不能少点,我也打客服申请减少一次还款,可就是不同意,最重要的是我今天晚上突然算了一下我每个月还的和期数,居然7万多。利息3万多。原来我一直以为的合同金额居然是前期服务费,天呐,我当时还和他说利息2万多太多了,他那时候还说不多,和别人家借4万一样的,直到今天我才发现谎言,我想问我这种情况怎么办,如果高软件服务费不能减少,我可以告给我办理网贷的人么,他并没有和我说清楚。我好痛苦现在。不知道怎么办

2019-08-06 12:55: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p2p平台上贷款利息的偿还问题,一般来说,借贷双方对逾期利息有约定的,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其次,如果既没有约定借款利息,也没有约定逾期利息,出借人可以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借款人应当偿还。

  • 1、诉讼中欠款利息有约定的,是可以要求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贯彻执行

  • 1、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
    2、如果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自债权人催要、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偿还后,超过确定的偿还期后可以起诉,诉讼时效是2年。
    3、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状、带上身份证上、相关证据,到被告户口所在地(常住超过一年的常住地)基层法院的立案庭请求立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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