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咨询个问题 我7月10号买房子交了两万块钱定金,开发商给开了收据,收据上写的有房屋号。7月30日交的首付,但会计那天不在,没有开收据,只有开发商的收款凭证。8月份开发商说这套房子在我之前已经卖了(实际没卖),让我换一套,但我现在不想换,因为其他户型都不满意。我现在该怎么办?依法诉讼我的权益有保障嘛?我的诉讼请求是按原来约定的价格和已定的房屋卖给我

2019-08-06 13:57: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很多购房者在支付定金的时候是这样的情况,你提出要签订定金合同,对方说没有准备,然后就表示让你先支付一部分定金,回去就马上准备定金合同,结果等到你付完了钱回头再找他的时候,他就开始赖账了。所以,千万不要轻易相信中介或者售房者的口头承诺,定金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绝不能只是口头约定。
    《担保法》第二十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总额的20%”,也就是说定金的数额高也只能是房屋价格的百分之二十,如果遇见中介或者售房者索要的定金数额超过了规定的情况,那就千万不要支付钱款,否则就很有可能造成钱房两空的局面,并且一定要在定金合同中写明定金的数额是多少。
    在定金合同中一定要注意明确款项的性质,也就是说,在合同的条款中一定要出现“定金”这两个字,而不是其它的“订金”、“诚意金”等词语。因为不管是从法律效力上来讲,还是从性质上来讲,“定金”与“订金”或“诚意金”是有着很大的差别的,不能一概而论。
  •   民事诉讼代理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性别: 年龄:
      住址: 电话:
      受委托人:
      姓名: 职务:
      工作单位: 电话:
      姓名: 职务:
      工作单位: 电话: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中,作为我的_________________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
      委托人:(签名)
  • 归纳问题解答如下:
    1、买卖合同关于逾期付款和逾期交房违约金计算方法的约定是有效的。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重大误解和显失公正的合同条款是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和变更的。在本案当中,你可以选择以显失公正为由主张撤销或变更该条款,但是在司法实践当中,实现的难度是非常大的。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解释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是能够得到支持的。赔偿损失原则上以实际损失为依据,因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而造成的损失,能够预见到的实际损失是交付的购房款在返还之前的利息。
  • 出租人提供的出租房屋,要有房产证,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所有权人同意转租,主要是符合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的用途,
    承租人只能用于居住、领取营业执照合法经营:开设商店、加工生产商品、仓储等;不能利用租赁的房屋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如:制造毒品、违禁品;容留卖淫嫖娼、吸毒人员;开设赌场等,
    还有要约定清楚,是否可以转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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