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十五年前我妈跟某人借了高利贷10万元,我妈当时还了利息也十万了,后来还不起利息,十五年后,某人儿子找上门,来追债,他说不还钱要去法院告我们,而且他是刑警,但是我们目前依然没有还债的能力,我答应先还三千块,请问我要怎么处理这个事情,如果我帮我妈还三千块,我要怎么保障我们自己。他如果告我,又怎么处理?谢谢!

2019-08-06 15:37: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高利贷在抵押期间抵押权人是无权处理抵押物的,在抵押期限届满之后方可处理抵押物,不得约定可以提前处理抵押物,”流质抵押“在法律上室不受保护的。《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高利贷也是债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利息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部分不予支持。以财产抵押作为债权履行的担保是可以的,如果债务人到期未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理抵押物。
    债权人强拆房产或撬锁进入或出租给第三方是不合法的,债权人没有直接处理抵押物的权利。
  • P2P和放高利贷的区别:年化利率和年利率有本质差别
    P2P目前采用年化利率,和年利率有很大不同,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例如某客户要借款10万元,期限为12个月,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计算结果为,他每月还款
    9263.45元,总还款本息为
    111161.41元,总利息为
    11161.41,实际承担的利率相当于
    11.61%。
    再加上手续费或者账户管理费,实际融资成本并不高。如果借款期限为半年或者三个月,实际承担的综合融资成本就更少,机械地用年化利率计算用户的综合融资成本是有失偏颇的。
    其实,在小额信贷领域,单笔借款金额越小,用户负债率越低,理论上利息率就可以越高。所谓的高利不能单看利率,还应该看金额的绝对数和利息的绝对数。
    举个例子来说,某白领上班没带钱包,下班跟同事借10块钱回家,明天还对方20块。这样谁也不会有问题。但是,如果另一位白领借10万元,隔一天要还20万元,那就肯定是高利贷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中规定: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没有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法院应予支持。
  •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对方有财产可以申请诉前或者诉讼财产保全。注意不要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本案诉讼时效从约定的还款日期到期第二日起算,如果没有法定的时效中断或者中止的情形,超过诉讼时效后对方以过时效作为抗辩的,债权将不再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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