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一个朋友陪他表哥过生日,喝了很多酒,过完生日后,发现摩托车不见了,就找老板,发生了口角,然后警察来了,因为喝酒太多,由与警察发生口角,但未打人伤人。现在被警察拘留!请问,问题严重吗,犯法吗,会有什么样的出分

暴力伤害
2019-08-06 15:36: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喝酒打人情节严重的会构成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
    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
    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犯法,看打人的伤害情况,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未成年人打人需要根据打人所造成的后果来判定应该受到何种方式处罚。
    如果被侵权人所受到的伤害不构成轻伤以及轻伤以上的伤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会受到行政处罚,否则构成轻伤以上的会被依法进行刑事拘留并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侵权人同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赔偿责任可以根据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来决定。侵权人需要承担医药费、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合理的费用;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
    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