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打工的,在工作时不小心把手指头打骨折了,养病期间不能工作,请问这段时间的工资是不是应该由我所工作的单位承担?还有单位应该给我都有哪些赔偿?该怎么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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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骨折赔付金额: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5.根据你所说的伤情,结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伤残等级大约在9-10级左右吧,具体的结果要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的鉴定结论了;
6.工伤赔偿:
(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级工伤为9个月本人工资,10级工伤为7个月本人工资。
(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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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骨折至少能鉴定为10级以上伤残,即除应付的误工医疗费外至少能获得7个月本人工资的伤残补助。
等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就可以到社保部门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了。
如果单位没能为你交工伤保险,可向单位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你不想在公司做了,想解除
劳动关系。还可以向社保部门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向单位要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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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叙述的情况,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
交通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因此,您的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由于您和单位之间没有劳动
合同,在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供
证据证明您和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由于单位没有为您缴纳保险,对于认定为工伤后的赔偿全部由单位支付,包括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构成伤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
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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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