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帮朋友担保贷款3万元,他所用的别人的身份证贷款的,身份证的人我并不认识。到今年贷款期限到的时候我那朋友出去找不到了。银行找所用身份证的人还贷款,那人说这钱并不是他用的,拒绝偿还。银行找我,要求我还贷款。请问我朋友所用身份证的那人要承担责任吗?我要承担多少责任???
-
担保交易是指针对电子商务中,卖家与买家的交易安全问题而首先由第三方担保率先提出的交易模式。您提出的担保交易是什么的问题,可以狭义的解释为第三方平台交易担保。它有效的解决了电子商务交易中的信用问题,即买家担心付款后,收不到货物,而同时卖家也担心发出货物后,收不到钱。
现实中,国人在商品交易中,普遍习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交易模式,对于电子商务的付款和发货相分离不熟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一十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贷款可以要求担保,但是必须合法。
对于抵押担保,抵押人和
抵押权人可以在
抵押合同中事先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抵押权的法定担保范围包括:
(1)主债权;
(2)利息;
(3)
违约金;
(4)
损害赔偿金;
(5)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
担保人对贷款人的担保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贷款人还不上钱,担保人就有义务替贷款人偿还。银行为了方便,肯定是想要钱,而不是拍卖贷款人房产去换钱,这种情况下银行会向担保人索偿。
担保人可以以贷款人仍有还贷能力为由向法院提起抗辩权,但是抗辩权是否成立还需要法院裁决,同时如果银行不接受抗辩,担保人还是要还钱的。担保人履行还款义务后,贷款人的债权自动转移至担保人身上,担保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冻结贷款人的房产,用以偿还担保人所代偿的债务。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