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欠下巨额网贷,而且我从来没有花过他的钱~我有义务帮他偿还吗?如果离婚,我自己挣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19-08-06 20:40: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法解释
    (二)》第11条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均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属于夫妻共有债务,一方婚前的债务,如果借得钱款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也属于共有债务,需要夫妻一起承担偿还的责任。夫妻俩可以在离婚时自行协议一方承担全部共有债务,但是这份协议不能对抗第三方合法权益。
      债权人可以起诉当事人夫妻俩主张债权,可以申请冻结双方各自的财产,胜诉后可以申请执行。夫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你好,你好,婚姻法规定,我们国家实行夫妻财产共同制。除非有书面约定,否则夫妻任何一方挣的钱都是夫妻共同拥有,不分彼此。夫妻一方为了家庭生活、工作经营的共同开支,可以有权单方处理。
      如果其中一方为了所谓的感情出轨(譬如给“第三者”买房买车等)、“第三者”分手费等,单方处置财产,这就侵占了夫妻另一方的财产份额。当被侵占的一方发现后,有权向“第三者”追回属于自己的那半份份额,而属于出轨方的那半份财产,则属于自愿性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